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585729837/yyfz/2020-0000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赔偿157万!江苏高宝邵伯湖特大电鱼公益诉讼案公开审判 |
|
|
|
2019年11月28日,由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扬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江苏高宝邵伯湖“2.02”特大电鱼公益诉讼案公开审判在江苏省高邮市高邮湖畔举行。
经各方围绕“电捕鱼”行为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金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等争议焦点充分辩论,综合考虑“电捕鱼”行为的多种特殊因素,法庭当庭判处10名被告人承担生态赔偿金152.44万元、本案渔业资源损失咨询费5万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以上判决赔偿的金额合计157万余元,该笔赔偿款项将在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高邮湖、邵伯湖地区生态资源修复。
与此同时,由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等9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也在高邮宣判,10名被告人分获九个月至两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特大电鱼案为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以下称高宝湖渔政监督支队)于2019年2月2日在高邮湖成功查获的一起使用多艘大马力快艇进行电鱼作业的案件,现场查获涉案违法嫌疑人8名,快艇4艘,汽车3辆,渔获物2500余公斤。此案为近年来扬州地区查获的最大电鱼案件。 2019年2月2日,高宝湖渔政监督支队依法将案件移送高邮市公安局,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电鱼团伙于2019年1月初至案发(高宝邵伯湖禁渔期为每年的1月1日-5月31日),驾驶大马力快艇(最高时速达90KM/h),使用电瓶、逆变器、电渔网等工具,在湖区电捕8次,非法捕捞各类渔获物近7000公斤。 经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评估,该案件造成渔业损失包括电捕鱼的渔获物价值6.93万元、被电击致死或伤害的其它鱼类的损失价值10.19万元、电鱼导致鱼类繁殖的损失价值78.94万元、电击导致鱼类饵料生物的损失的补偿价值56.382万元。
宣判结束后,现场组织放流鲢鳙鱼、草鱼等约500万尾,集中销毁电鱼器具、非法捕捞网具1000余(套)顶。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相关水域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成果,介绍电鱼非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打击电鱼行为的主要措施方向,并现场解答了记者提问的有关问题。
据统计,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长江办联合各地渔政执法机构开展打击电鱼执法行动9.09万余次,查处案件1.92万起、行政处罚1.45万人次,没收销毁电鱼器具3.38万台,没收涉渔“三无”船舶3648艘,有力打击了电鱼活动的嚣张气焰。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将着力优化打击电鱼外部环境,积极推动立法机关在《渔业法》等有关法律修订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电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法律震慑力,推动健全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链接机制,建立渔政执法“护鱼员”制度,维持打击电鱼专项行动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维护水域管理秩序。 (转自中国水产)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