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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sfj/2020-0000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律师行业党委出台《充分发挥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引领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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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临沂市律师行业党委出台《充分发挥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引领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全市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意见》强调,全市律师行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疫情防控机制。一要全力做好办公场所和人员管控工作。办公场所办公或来访的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不接受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的应拒绝其进入办公场所。二要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疫情信息通报和检查制度。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要及时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做好科学防范疫情各项工作,从严从紧堵塞疫情传播风险漏洞,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三要建立律师外出办案登记制度。提醒和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全面做好自身防控,对确诊和疑似感染症状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意见》要求,全市律师行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中高高飘扬。一要发挥法律服务团作用。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涉法涉诉问题,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决策建议,针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合同违约、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医疗社保等法律问题,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认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二要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要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积极研发法律服务产品,编制法律服务工作汇编、工作指引,解答法律问题,为打好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要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等导致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时主动介入,对可能产生的经济、法律纠纷等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法律意见建议,防控和化解法律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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