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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ybj/2020-000005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3/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医保局多措并举 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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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16号)文件精神,临沂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临医保字〔2020〕11号),就加快推进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互联网+”医保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细化目标任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医保电子凭证部署应用推广工作,基于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各项经办服务业务的开展,不断提高群众的便捷度和获得感。对具体工作目标完成的时间节点、定点医药机构应用覆盖数量、用户激活率及辖区内互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线上医保结算功能实现要求等进行了细化、量化。 二是采取保障措施。要求搭建好基础环境,部署好本地系统,进一步拓展功能应用,积极利用授权的第三方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业务,同时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医保业务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开展医保电子凭证信息系统改造和应用推广工作。 三是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合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加大宣传。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媒介渠道,充分利用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服务大厅等场所开展各种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信息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医保数据、个人隐私等关键信息系的安全。实施绩效评估。要求各县区对照绩效评估指标逐一认真落实,市局将根据上报情况和系统检测数据情况开展综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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