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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32193/sfj/2020-000004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仲裁六项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应对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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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支持民营企业应对疫情,临沂仲裁委成立疫情防控案件办理工作组,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减缓免仲裁费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生产和就业稳定。 一、制定疫情防控临时收费实施办法,针对受疫情影响大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缓仲裁收费,对于经营状况收到严重影响,资金出现严重困难的,免收仲裁费。 二、对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延迟、合同履行不能等引起的仲裁纠纷,成立专门速裁仲裁庭,快速立案、快速组庭、快速审理、快速结案。 三、开辟仲裁服务“绿色通道”。推行仲裁服务前置,对于像口罩、防护服等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涉及的仲裁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根据需要优先办理财产保全手续。 四、成立疫情防控专家仲裁员团队,为民营企业排忧解困,提供仲裁法律咨询,解答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遇到的法律问题,处理因疫情产生的纠纷,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五、加强疫情期间仲裁审理管理,力促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减少当面开庭,引导民营企业选择书面审理,充分利用微信视频、电话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六、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案件的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决执行等进行部门对接,理顺案件办理外部环境,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帮扶民营企业共渡难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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