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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sfj/2020-0000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启动法治乡村立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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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临沂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王安德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依法治市委立法协调小组关于法治乡村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启动法治乡村立法的相关工作。 建设法治乡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作用。我市作为农业农村大市,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借助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依法规范解决农村农业发展和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平安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我市立足实际,创新立法工作,开展了美丽乡村、健康乡村、文明乡村为主题的乡村振兴系列立法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开展法治乡村立法,将涉农立法由“三部曲”变为“大合唱”,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涉农立法体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积极作用。 前期,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立法工作,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的调研论证,形成了开展立法工作的初步思路和方案。下一步,将根据市委的部署安排和市人大领导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法治乡村立法的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分工,并成立立法工作专班,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在充分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立法工作建议,争取将法治乡村立法作为审议项目列入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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