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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fgw/2020-000003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20/11/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多措并举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多措并举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根据年初市委平安临沂建设小组印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制定了《临沂市发展和改革价格争议调解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计划安排,逐步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一、注重高位推动 确保组织有力

为了做好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认证中心全体成员为组员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价格争议调解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推进领导小组。认真研读了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指导各县区推进相关工作。各项通知安排按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及时推送。

二、注重各方协作,确保全面覆盖

为了方便群众申请,我们优化服务流程。将争议调解文件、流程图、争议调解工作指南公布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价格认定政策”专栏方便群众查阅。畅通多个申请渠道,价格争议调解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网站、临沂市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申请。下一步,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将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设置申请端口,由法院推送至认证中心进行诉求价格争议调解。真正把价格争议调解融入“大调解”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注重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

针对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群众知晓度低的情况,我们积极进行宣传工作。印发《价格争议调解办法》500份,结合每月到社区“双报到”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对价格争议调解法律法规的进行现场宣传和讲解。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调解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影响,提高工作站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度,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调解效率

疫情期间,市价格认证中心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本着让群众少跑腿、一次性办好的工作原则。由过去到市中心争议调解室集中调解,改为中心人员成立调解小组下到基层,到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机关会议室、村委办公室、县区认证中心等地现场办公。调解案例多为治安案件、邻里纠纷、信访案件,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介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既当“灭火器”又当“解压阀”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利用专业优势 服务经济发展

县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在征地拆迁、合村并居、环境治理等问题上主动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为矛盾双方提供价格调解,将矛盾化解。通过价格争议调处解决重点项目建设拆迁补偿影响进度推进的难题,全面统筹,使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与重点项目工作相辅相成。费县扎实做好土地增减挂、异地搬迁项目地上附着物调解,完成300余户村民,400余套房屋价格确认,调解金额4621万元;平邑县、兰陵县完成多起矿产资源认定。价格认定机构发挥工作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能力,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维护好社会稳定,创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当好参谋助手。

价格争议工作作为新时期价格认定工作解民生之忧、排民生之难的首要任务。价格认定中心将以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以服务我市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服务民生,解决基层矛盾,不断提高调解水平,维护老百姓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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