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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32193/sfj/2021-000004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法治乡村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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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暨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项目交办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刘淑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霖参加会议,汇报了《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法治乡村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作用。为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推进我市的法治乡村建设,我市部署开展法治乡村立法工作,《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司法局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分析研究论证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实际,组织召开了由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市政府立法联系点代表参加的法治乡村立法研讨会,并对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广泛收集法治乡村立法资料,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法治乡村立法的主要内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法治乡村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情况汇报,启动法治乡村立法相关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目前已形成初稿。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立法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制定工作,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程序,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坚持科学立法,严格落实立法技术规范,认真把握工作进度和节奏,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确保圆满顺利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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