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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9523829/gaj/2021-000003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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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经验,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会前,习近平总书记和王沪宁、赵乐际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会见了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同大家合影留念。会上,我省政法、纪监及公、检、法系统有8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其中临沂市公安局是全省公安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市级公安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登全赴京参会领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强力推进,专项斗争取得胜利,实现了预期目标。三年专项斗争期间,全市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22起、涉恶集团案件71起,涉恶团伙案件113起,破获案件11970起,刑拘6934人,查扣涉案资金30.9亿余元,综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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