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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cgj/2021-000006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城管局召开《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工作调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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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市城管局召开《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工作调度会。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刚参加会议并讲话。 李刚指出,《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城管系统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让市民群众广泛了解、知晓、遵守《条例》,达到家喻户晓的宣传效果。 李刚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力求最佳宣传效果。要系统科学谋划,宣传教育在前,执法处罚在后,将普法宣传贯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过程。要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适时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要注重树立典型,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在多角度宣传的同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形成威慑效应。 会议传达了《条例》集中宣传实施方案,详细讲解了任务分工。一是学习培训。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使每位干部职工都通读全文,熟知条例。二是活动宣传。组织举办《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媒体进城管”“市民进城管”等主题宣传活动。抓住“五一节”、周末等节点,在公园、广场、滨河景区等人流密集区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和志愿服务。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服务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宣讲《条例》。三是公益宣传。在办公区域制作设置《条例》”易拉宝“式公益广告,制作《条例》宣传短视频,在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播放。四是媒体宣传。联系广播电视台、临报融媒等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及时向社会传递工作动态,在”临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和门户网站进行动态宣传。 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环卫园林科、执法协调、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园林环卫中心、城管执法支队、数管服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和宣传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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