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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cgj/2021-000007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保障《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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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将为我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为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镇环境,提高城市市容品质和市民生活质量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4月27日,《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市五洲湖广场举行。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开展“送法到身边”“城管进社区”等特色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法治培训,提高执法用法能力。二是规范公正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细化相关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立法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引领规范作用,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三是创新城市治理,凝聚共管共治合力。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管理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在全面推广“三长一会”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方法,畅通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渠道。四是增强文明意识,巩固提升创城成果。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文明意识、法律意识,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共同营造整洁、美丽、文明、有序的城镇环境,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推动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贡献应有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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