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cgj/2021-00000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21/05/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城管执法支队北城一大队开出《条例》实施首张《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市城管执法支队北城一大队开出《条例》实施首张《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5月1日,北城新区一工地因运输混凝土时造成遗撒,市城管执法支队北城一大队执法人员根据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开出《条例》实施首张《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根据正式实施的《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当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施,不得造成泄漏或者遗撒。

执法人员详细向工地负责人介绍了《条例》中关于工地管理的条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对污染路面进行全面清洗,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提升工地的精细化管理。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