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1-000056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财政支持打造城市绿色配送“临沂样板” |
|
|
|
为减轻城市货运配送汽车造成的大气污染,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临沂市自2020年开始,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示范期末(2021 年底)新增新能源城配车辆不少于 1200 辆,占新增城配车辆的比例不低于50%。 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依托交通运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运行监测服务公共平台,整合交通、公安、商务、邮政等部门政务信息,与示范企业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划设新能源货车运行电子围栏,实现车辆动态监控、运营里程核算、三级节点和充电场站分布、政务信息发布等功能,为货主和配送企业提供信息查询、车辆监管、交通诱导、数据分析等基本服务,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信息化服务水平。 鼓励购置新能源货运车辆 制定出台财政奖励办法,按照“先到先奖,示范引导”的原则,对最先达到奖补条件的前1200辆新能源货车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奖励标准上,对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核定载质量1万吨以下)、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型,核定载质量1吨至2吨)、轻型厢式货车(微卡,核定载质量1.2吨以下)、轻型厢式货车(轻卡,核定载质量1.2吨至2吨)、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年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并符合奖补条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6000元、7000元、7000元、8000元、8000元。 落实绿色货运配套措施 加强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管理理念创新,划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对燃油货车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示范期末城市配送新能源纯电动货车与充电桩的配置比例达到3:1,新增不少于 400 桩,总数不少于 5000 桩。配套建设停车位,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货运汽车予以优惠,鼓励社会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着力改善 “停靠难”问题。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