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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32361/zfw/2021-000035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成功开具首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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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业主梁先生来到临沂市政务服务大厅维修资金业务窗口办理维修资金交存业务,领到了我市第一张维修资金电子票据。截至当日,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共计开具361张电子票据。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鲁财综〔2019〕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于2021年7月19日正式启用电子票据,不再提供纸质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启用维修资金电子票据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维修资金交存业务作为我市“100项重点高频民生事项”之一,电子票据的启用能够减少纸质票据的领取、保管、分发、打印等环节,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既方便了办事群众,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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