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1-000077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财政局四点发力 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
|
|
|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从四点着力,明确采购人的职责权限,规范采购人采购活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严格预算编制 统筹安排项目采购 采购人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严禁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下达后,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倒排时间表,及时启动采购准备,预留充足的采购时间。 强化需求调研 完善采购文件编制 采购人应本着利于编制优质高效招标文件,方便实施后续采购程序的原则,对采购标的市场情况等开展充分调研,制定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必要时,还应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规范程序管理 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从正面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角度,对政府采购十四个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十四个关键环节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及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形成横向与纵向结合的有效监管机制,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着力内控建设 建立采购人内控制度 采购人通过明确政府采购环节、贯彻政府采购制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形成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机制。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