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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9523829/gaj/2022-000003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元宵节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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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元宵节),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保工作措施落实。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全市人民欢度元宵佳节创造了安全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元宵节安保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2月11日、13日先后两次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下发《关于做好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查控工作的通知》。2月13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泽龙深入基层实地督导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市公安局领导张大农、孟凡旺先后多次调度部署元宵节安保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市公安局派出17个督导组、6个驻点工作组,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实行“警灯闪烁”工程,出动民警3456名、辅警7871名,警车1555台,重点加大景区、公园、广场、商超等群众聚集人员较多部位的巡逻密度,加强人流、车流疏导,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整体平稳,主要道路畅通有序。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查控工作,各分县局提早谋划,采取流动巡逻、重要点位驻点值守、无人机视频巡查等方式,加大社会面巡查劝阻,先后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72起,劝阻1983人,收缴烟花331箱、爆竹5.9万余响。 期间,全体参战民警辅警舍小家顾大家,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克服气温低、上岗时间长等困难,始终以严整的警容、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元宵节安保工作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别是对轻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引导为主,做到人性化执法,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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