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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44089037/czj/2022-00004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22/11/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财政局推行供应商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临沂市财政局推行供应商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临沂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有效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提升采购效率。

一是实行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资格承诺制。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规定格式的承诺函,即可替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变内容繁多的证明材料为简洁明确的承诺函,解决了以往存在的证明材料形式不对、内容不详,材料遗漏而导致投标无效等问题,减少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和财务成本,同时还节约了评审时间、提高了评审效率。

二是明确失信惩戒措施。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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