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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40153424/hbj/2026-000006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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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对标省厅党组学法部署,领导班子每季度学法不少于1次,全年开展法治学习10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做尊崇法治的表率,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保证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2025年我局再增1名公职律师,在案件办理、复议应诉、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以确保依法行政。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在2025年“两打”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犯罪刑事案件15件,共筑环境安全防线。 三是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对市支队及15个县区分局开展执法监督全覆盖,围绕案件办理、涉企整治、涉访案件、平台使用等进行现场监督,反馈并整改问题39个,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选派业务骨干赴浙江学习有益执法经验,纵深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做到少罚慎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年办理从轻、减轻处罚案件5件,不予处罚案件74件,减免处罚金额879.3541万元,助力企业松绑减负。 五是协同开展普法宣传。联合江苏省东海县生态环境局开展鲁苏边界普法宣传讲座,会同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走进临沂第三十五中学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进校园”宣讲活动及送法入企活动,凝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共识。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复合型行政执法人才较为匮乏,既精通环境标准、污染治理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智能设备操作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匮乏,在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比武活动中较为被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偏差,执法业务不够精通,案件办理水平不高,时常出现瑕疵问题。原因分析,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跟不上执法形势的需要,且未能紧跟形势变化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二是环境普法精准性不高。面向企业、群众的差异化普法有待提高。执法与普法融合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的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差强人意,在激发企业主动守法的内生动力方面仍需发力。原因分析,未充分对接群众、企业需求,导致普法内容与受众需求未能精准匹配。 三、2026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主动学法。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学法活动10次。 二是带头述法。严格落实《山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工作要求,按时提报述法工作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依法履职。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例如,依托局党组会研究推动法治相关工作7次、对《《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修改)重点环节亲自把关推动,确保法治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学思用贯通,切实将法治理念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着力提升执法水平。聚焦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和案卷质量等重点工作,通过日常交流、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等多元方式,锤炼复杂案件攻坚能力,提升执法队伍软实力。主动对接上级资源,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装备,为精准执法提供硬件支撑。组织开展法治培训、适时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案件办理整体水平。 三是纵深推进依法行政。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全面落实。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作用,做到依法决策。 四是加强精准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环境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通过局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发布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案例等知识,发挥以案释法的教育、引导、示范功能,增强典型执法案例的警示教育效果,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和应用力度。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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