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3-0426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4/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费县紧抓春季森林防火不放松
费县紧抓春季森林防火不放松

近期,由于气温持续升高、降雨偏少、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高。费县强化工作措施,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抓火源管理,加强火情监测。在林区要道和重点入口增设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入林,确保入林不带火、带火不入林;严格生产用火审批,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认真做好林区可燃物的清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林火发生机率。坚持全方位的野外巡逻稽查,组织巡查队伍,充分利用瞭望观测和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二是强化宣传督导,提高防火意识。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县直单位联系防火重点乡镇重点村的宣传督导活动进行了部署,各有关单位均抽调得力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细致的开展森林防火法规和防火扑火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安全用火和扑火自救常识。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值班调度。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和迟报、瞒报火情等现象。坚持每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将当日森林防火安全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是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抓好防火责任制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横到边,竖到底,网格化,全覆盖”。县直有关单位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深入林区、山区,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检查,努力做到隐患早排查、问题早发现、不足早整改,确保宣传督导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五是实行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县纪委监察局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对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责任制不落实、工作疏忽而发生火灾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坚决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