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448494-11_B/2018-0213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教育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8/02/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教育局出台“严格纪律作风十二条规定”
市教育局出台“严格纪律作风十二条规定”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市教育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市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六查六看”要求和局具体方案,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临沂市教育局严格纪律作风十二条规定》,包括“严格工作纪律、禁酒纪律、会议纪律、政治学习纪律、联系群众纪律,以及严格请销假、问责追责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等规定,明确了党员干部职工行为准则。

《十二条规定》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学校教职工纪律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对市委《实施方案》六查六看“42条”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员干部职工不可触碰的底线。一是覆盖市直教育系统所有工作人员。《规定》不仅仅针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同时也覆盖了所有非党教师。二是针对性强。结合实际,融合业务。如“严格执行联系群众纪律”,严禁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扎实做好“结亲连心”入户走访工作,协调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做好“十万教师百万家庭连心育人”工作,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生、学困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做到与工作紧密结合。三是可操作性强。《规定》对每项内容都进行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如“严格请销假制度”,对副县级领导、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普通职工请假,都分别做出了详细具体规定,提高了可操作性。

为强化《规定》的执行,局党委将《规定》列入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必学内容进行督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