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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46-02_Z/2017-0213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工商局四突出着力规范春季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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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春季以后,平邑县工商局以市场监管为己任,着力规范春季市场效果明显。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入春以后,农资、成品油等交易进入旺季,执法人员以市场巡查为重点,强化管理责任,要求管理人员以市场监管为工作中心,突出了人员、时间、效果的三到位,明确监管的标准和工作方向,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市场管理工作无死角。 二是突出质量检查。在日常执法监管中,结合季节特点,对各类农资、建筑材料、服装鞋帽、小家电等热销商品进行质量抽检,凡是没有进货凭证、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进货渠道不明的商品,将按照执法要求,一律进行下架停售处理,鉴定为“三无”商品的将进行查封查扣,绝不能让假劣商品流入市场坑害群众,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管理氛围,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商品。 三是突出安全排查。在“元宵节”和“清明节”期间,组织执法人员突出了“孔明灯”和祭祀用品的检查,严查违规销售“孔明灯”行为,对清明节用于祭祀的烟花爆竹进行质量检查。同时,在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活动,通过相互检查和自我排查,认真仔细地排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漏洞,确保节日期间的市场安全。 四是突出消费维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工作,针对农资类、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器类、移动电话类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受理、快速办结,要让消费者感受到工商部门为民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对出现的制售假劣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形成打假的高压态势,真正成为消费者的“红盾卫士”。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2人检查经营业户34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受理调处各类投诉83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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