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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9083-02_gzdt_/2016-0726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6/07/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食药监局四项措施强化“三小”整治
市食药监局四项措施强化“三小”整治

市食药监局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采取“四个狠抓”措施,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整顿治理。

一是狠抓标准规范。制定印发《小餐饮食品安全技术指南》和《国家卫生城市评价小餐饮店基本参照标准》,免费印制发放,督促经营者对照落实。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设施、提升品位”的思路,解决小餐饮老城区布局不合理,新城区布局没着落的问题,将流动摊贩转变为固定摊贩、职业摊贩、企业摊贩,做到高档与大众化餐饮互为补充,高端与低端市场相互依存,实现餐饮业理性竞争、良性发展。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落实市场开办单位、房屋出租方、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房屋租赁方资格,督促自觉执行从业标准和规范,做到合法经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措施,抓好组织实施。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强化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清单、整改有措施、档案可查询。对长期不好管、关不了的,开展综合整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坚持以城区小餐饮的整治辐射带动乡村餐饮业健康发展,实现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

三是狠抓整改提升。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改达标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思路,全面排查,分类施治。对已经发证且基本具备开办条件的,督促其改善硬件、完善软件,加速提档升级;对布局不合理、环境卫生条件差的,督促其加大投入、全力整改;对根本不具备开办条件或拒不办证的,联合公安、城管、工商、民宗等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是狠抓示范带动。坚持高点定位、高效推进,大力实施餐饮业“211”精品工程,督促各县区分别打造200家以上示范店、10条以上示范街和至少1个示范片区,形成点线面结合、可复制推广、引领大众消费的样板现场。确定在沂南、沂水开展小作坊监管试点,进行规范提升。学校周边实行“小饭桌”登记备案,394家“小饭桌”予以公示。联合城管、公安、教育等部门,设立便民小木屋、建设便民小吃街,将流动性摊贩转变为固定摊贩、职业摊贩、企业摊贩,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创新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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