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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4-1113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财政强化措施严格规范财经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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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我市制定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相关意见。 一是抓好源头治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与执行。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编制信息与预算执行环节的衔接与控制。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硬约束。强化工资津补贴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和国家工资津补贴政策要求,健全完善人事、编制、财政、监察四部门联合共管人员信息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三是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卡制度,实行公务卡消费支出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全部按要求落实好公开任务。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向社会公开。继续选取部分县区作为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按照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实现内部控制对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全方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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