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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495194344-08_D/2015-0803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检验检疫局多措并举全面实施区域一体化出口直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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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沂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总局、省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稳步推进业务改革,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推动大通关建设。7月1日起,该局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一体化内全面开展出境货物出口直放工作,对《负面清单》外的出口货物实行区域内“通报、通检、通放”,推进检验检疫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助力“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新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包括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检验检疫局等11个局辖区。临沂辖区约有50多家出口到蒙古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独联体国家的企业可以直接受惠。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出口直放推进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与海关等部门的业务对接和协调,负责区域一体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协调。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区域内出口直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全员发动,营造氛围,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选取1家企业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部放开,全面推进,及时总结,全面提高。 三是明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规范,要求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企业,出口货物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通过客户端软件向发送报检数据,并在特殊要求栏注明报关关区及“一体化”字样,对符合要求的,经电子监管系统放行后,直接向对应海关发送电子通关数据,实现无纸报检、无纸检验检疫和无纸通关的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 四是加强信用管理。召集相关企业,除进行必要的出口直放业务培训外,加强企业诚信教育,使其守法经营,营造“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氛围。为避免出口直放企业不诚信带来的检验检疫风险,制定惩罚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擅自损毁封识、调换货物、改换包装及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索赔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其出口的货物1年内不再实施出口直放。 五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大屏幕、公告栏、打电话、发微信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广泛宣传,引导企业对区域一体化口岸通关的出口货物启用新的通关模式,缩短流程,增效减负。建立出口直放联系制度,向企业和社会公开出口直放检验检疫联系人清单,及时解决出口直放业务运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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