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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89-13_C/2018-012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1/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体育办组织学习《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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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下午,沂水县体育办组织机关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新颁布的《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 《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政府保障、社会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设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51条。新《条例》是在2004年《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废旧立新的立法活动,是在全面总结我省全民健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新需求、新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和建设健康山东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结束后,广大职工纷纷表示,会后要再次仔细研读《条例》,吃透精神,对其中的新变化深刻领会,同时要紧紧抓住《条例》颁布的有利时机,结合实际,深入做好2018年全民健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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