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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95170510-12_A/2017-0620014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公开目录 业务动态 发布日期 2017/06/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四个能力”
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四个能力”

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以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为目标,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四个能力。扎实推进文化执法工作 ,确保文化市场稳定有序。

是强化危机意识,提升文化执法能力针对文化市场发展的新趋势,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狠抓业务知识,提升自我业务水平。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作为全面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实施。一是坚持每周学习制度,以政治、法律、法规、执法文书为主要内容,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集体讨论、心得交流、评析案例、相互点评等活动。二是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和评比活动。多次派执法人员到其他县市参加学习培训,吸取其他县市先进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执法案卷评比活动,去年11月,在市局举办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取得了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执法案卷在多次在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选中获奖。

是强化创新意识,提升快速发展能力 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就注重工作创新。探索工作亮点,发现工作创新点。鼓励执法人员发挥创新精神,营造一种浓厚的创新氛围。一是创新文化市场监管形式。建立了“责任明确、分工细致、行动有效、反馈及时”的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全县建立了15个文化市场管理网格,将所有的文化经营单位纳入文化市场网格管理,以网格化管理统领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有效地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二是在对文化市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并实行了文化市场“星级动态监管”制度,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全县各类违规行为同比减少30%以上,经营业户的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得以健全和完善。“动态量化监管”的模式受到了国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肯定,为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的全面推行提供宝贵的经验。三是开展错时执法检查,为消除执法“真空”时段,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开启“错时执法”模式,加强工作八小时以外的执法检查。四是创建了“执法微信群”。执法人员将日常巡查情况以语音、文字、图片和现场录制视频等形式在微信群发布,及时反馈日常监管情况,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督。

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树立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工作思路,针对工作实际,把提升服务效能作为促进文明执法、确保文化市场繁荣稳定的助推器,把切实做好全县文化市场的服务工作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一是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依法公开法规依据、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确保审批主体、条件、程序合法。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公示听证办法,确保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合理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和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公开监督举报方式,杜绝了“吃、拿、卡、要”的现象,塑造了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是强化协作意识,提高联合执法能力加强文化执法部门同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教育、电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互通信息和联合执法。在业务工作上,做到时常沟通联系,互相配合工作,进而提升工作效率。一是联合消防、安监部门做好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审核工作。对新设立及变更相关许可事项的文化经营场所,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一律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因消防安全不合格,公安消防部门责令整改的,要在整改完毕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经营。二是联合文物管理所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与文物管理沟通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文物突发事件,执法过程中,在当地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的协助下,特别在制止文物受损等案件中,第一时间共同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形成执法合力,做到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助、执法互动。三是与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组,查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如今,沂南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把单兵作战变为协同联合出击,“联合执法”成为执法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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