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582-10_C/2018-0209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
|
|
|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烟花爆竹能在节日期间给我们营造喜庆氛围。但是燃放时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污染空气。据资料显示,放一个小烟花pm2.5浓度瞬间飙升5-7倍,10吨烟花爆竹=300公斤灰霾。进入冬季,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重污染天气时常出现,严重威胁我们每个人的健康。为了使我们的城市家园更加洁净、天空更蔚蓝,现向市民发出倡议:低碳环保过节,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一、干部职工带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干部职工率先垂范,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人群逐步形成环保、文明的节日新习俗。 二、倡导文明过节或办喜事。多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和欢乐。沿街商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氛围。 四、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为临沂空气“减负”,为我们的健康“加分”,过一个清新、舒适、快乐的“低碳”春节!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