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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515-05_Z/2015-082700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8/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严格土地整治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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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市场,从源头上防止施工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临沂市局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市场得到规范。 一是优先确定对口施工企业资质条件。项目工程招标时,根据工程类型和功能合理划分施工标段,明确招标施工和监理对口企业应具备的资质准入条件。 二是合理确定招标企业等级。根据工程设计规模、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等要求合理确定资质企业等级,不得擅自提高资质等级限制其它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在项目中出现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问题的企业,以及不认真履行施工或监理合同、弄虚作假致使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同时上报市局,经核实属实的,三年内禁止该企业再参与全市境内土地整治领域投标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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