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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89X-04_A/2017-0216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2/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我市县区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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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要求,2016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下查一级的部署要求,省财政厅驻临沂办事处对市本级进行检查,市级对各县区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或单位,覆盖面为100%(依法不予公开的部门单位除外),检查内容为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和公开形式等。 通过检查发现,对比2015年,12个县区的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有了进一步地完善提高。一是公开时间及时有效。针对去年存在的问题,各县区认真整改,2016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均做到了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公开范围达到要求。我市各县区部门单位除上级明确规定的武装部、610办公室、机要局、人防办等涉密单位外,部门预算应公开1134个,实际公开1134个,公开率100%;部门决算应公开1094个、实际公开1094个,公开率100%。三是公开内容细化完整。前期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市县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鲁政督字[2016]20号)的有关要求,各县区对政府部门预决算工作全面进行自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整改,补充完善。各县区政府部门均做到了全面公开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将其功能分类公开到项;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公开,细化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部门预决算全面公开部门收支、财政拨款收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等信息;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披露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总体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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