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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gjswj/20150929-00001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 | 发布日期 | 2015/09/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 标题 | 2015年临沂市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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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临沂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下辖稽查局、直属征收局2个直属机构和临沂地税信息中心(临沂地税纳税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负责1000余户重点税源企业和市辖5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 作为全市重要的经济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2、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市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3、依据市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和省局税收计划,编制本市年度税收计划,依法组织税收收入;4、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规费的管理和稽查,负责普通发票及有关税收票证的管理;5、执行国际税收双边协定,负责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以及反避税等国际税务管理工作;6、监督检查本市税收执法情况,负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7、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8、对所辖县级地方税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区)地方税务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9、承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包括:临沂市地方税务局机关预算、直属分局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临沂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临沂市地方税务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表2.2015年临沂市地方税务局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稽查局、直属征收局和信息中心三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357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3.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357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140.5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34.5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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