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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224-18_Z/2015-07260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 | 发布日期 | 2014/04/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2015年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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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业务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落实。 (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议,承办少数民族扶贫事宜;参与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经济的支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承办有关表彰活动。 (五)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七)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八)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开展活动, 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 社会主义及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宗教界上层人士政治安排意见。 (十)负责处理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涉外事宜,指导民族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专项贷款项目的论证和推荐;参与宗教工作方面专项资金的管理。 (十二)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仅包括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预算。 纳入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表2.2015年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2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0.9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2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14.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3.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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