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食品安全监管主责,持续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效,以政务公开赋能监管提质、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做实全链条信息公开。常态化公示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结果,明确公开抽检批次、合格情况、不合格项目及涉事主体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闭环公开不合格食品溯源核查、下架召回、整改复核、行政处罚等全流程处置结果,确保问题整改全程可溯、可查、可督。紧盯节假日、换季消费等重点场景,动态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与科普提示,引导群众安全理性消费。截至目前,已发布消费提醒8条,公开食品抽检结果信息29条900批次。
二是拓宽公开维度,提升监管执法透明度。常态化公开食品安全执法依据、办事流程、裁量标准等基础内容,便利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稳定市场经营预期。主动公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等执法工作成果,全方位展现监管履职成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机制,推进决策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参与权、监督权。截至目前,已公示食品典型案例3个。

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提升履职质效。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校对、备案全流程制度,严把内容质量和格式规范关口,确保培训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建立常态化自查评估、动态更新、民意反馈机制,及时补齐工作短板,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截至目前,已组织培训6场次。
下一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辖区食品安全治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