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9月,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51亿元,居全省第3,支持个人购房131.5万平方米,拉动住房消费85.98亿元;个人贷款资金使用率72.1%,自2024年以来连续稳居全省第1;新增灵活就业缴存人员1.19万人,发放贷款5334万元;1-9月新增缴存人员5.67万人,同比增长21.97%;新增缴存额98.9亿元,居全省第5位。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安居保障、提振楼市等方面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各项业务平稳有序推进,核心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落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扩大制度覆盖、保障职工缴存权益要求,持续推动缴存扩围与职工权益保障同步落地见效。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健全“灵活缴、自由提、合规贷”机制。精准聚焦蒙阴果农、兰陵菜农、兰山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靶向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扩面工作。
扎实开展扩面“百日攻坚”、政策“六进三送”活动,将公积金缴存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托企业开办“一件事”从源头压实企业缴存责任,推动新设企业应缴尽缴。纠纷化解成效显著。牵头建立“五险一金”缴存纠纷四方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协同权益保障体系。1-9月,累计为2246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3330.23万元,相关创新做法被省住建厅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推广。
紧扣稳楼市、促消费、惠民生工作部署,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打出“提额、上浮、优化”组合拳,充分释放公积金支持安居购房的政策效能。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将单、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调至100万元、130万元,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实行差异化上浮政策,对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的缴存人,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贷款额度上浮支持,政策叠加后全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220万元。优化贷款认定次数,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贷款、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的缴存人,相应核减贷款认定次数。
6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创新推出物业费、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政策,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86万笔、1.20亿元。9月20日,出台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按装修发票金额核定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且总额不超过20万元,目前已办理提取4858万元,助力提振家装领域消费。
对于已故缴存人名下留有有效Ⅰ类社保卡或借记卡的,继承人签订承诺书后免于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已有231名职工家属受益。深化“一件事”改革。4月在全省率先推出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一件事”,目前,工行等8家银行为商贷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实现“零材料”“秒批秒办”,累计为6238名职工提取公积金2462.08万元。
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公积金数字化转型部署,坚持线上提质、线下延伸,持续构建智慧化、便捷化、规范化公积金服务体系。2月上线省内异地贷款冲还贷和逾期扣划业务,实现异地贷款服务“同城化”,截至目前,已办理4572笔;4月上线支付宝智能客服,创新“边聊边办”服务模式,截至目前使用量达113.48万次。截至9月底,业务网办率达92.5%。线下服务延伸覆盖。以数字化手段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在51家银行网点设立公积金服务专窗,城区建成“15分钟公积金服务圈”。1-9月,便民网点发放贷款4503笔、27.60亿元,占全市贷款总笔数的52%,极大方便企业和职工“线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住房安居保障主责主业,持续完善政策供给,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切实增强广大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