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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nwh/2019-00001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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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沂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也是做好生产环节与流通消费有效衔接,营造农产品放心安全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增强沂水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举措。 截至目前,已将沂水县6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监管机构)纳入追溯平台管理。并实现省市平台成功对接。开通运行沂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了管理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正向监控,实现了消费者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逆向追溯。下一步,沂水县将积极采取以下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消费者信任。 一是加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研发单位的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研发单位参与沂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利用研发单位的技术力量开展追溯平台信息技术培训、设备维护。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生产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县农业农村局、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是体系建设管理的职责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建设要求,配合追溯平台研发单位做好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督促生产主体开展追溯体系的运行和追溯码的应用。 三是加强农业生产者社会责任感引导与宣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贯,提高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是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途径。近年来,沂水县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强化科普宣传。每年在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期间,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台,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并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检打联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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