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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1551610/sbj/2025-000010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5/09/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就业政策清单明白纸(对企业政策) |
临沂市就业政策清单明白纸(对企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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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用人单位吸纳就业 (一)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1.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为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人社部门审核资格,经办银行按程序发放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同时,还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600万元的商业贷款。 2.政策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政策依据:(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24号);(2)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24〕6号) 4.申请流程:兰山农村商业银行、临商银行、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莱商银行临沂分行、齐商银行临沂分行、齐鲁银行临沂分行。各县区受理银行由各县区按要求确定,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5.咨询电话: 市 直:8312441 兰山区:8061600 罗庄区:8241618 河东区:2109730 郯城县:2873363 兰陵县:18553960739 沂水县:2257219 沂南县:3260830 平邑县:4218968 费 县:2110231 蒙阴县:4271557 莒南县:17662877832 临沭县:2983252 (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1.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在符合风险定价原则和监管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3.5%、最低可至2.9%。 2.政策对象: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3.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个人应符合以下标准:1.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3.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4.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3.政策依据:(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函〔2025〕25号文件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2)《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办字〔2025〕2号) 4.申请流程:(1)企业(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可向所在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2)资格审核。县区人社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其中,人社部门通过业务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筛选建立符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认定资格的推荐企业名单,直接推送至当地经办银行。对于未纳入人社部门推荐名单的企业,人社部门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核实无误后推至经办银行。(3)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企业。(4)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5.咨询电话: 市 直:8057056,8105120 兰山区:8222568 罗庄区:8243169 河东区:2109727 郯城县:6221600 兰陵县:5256337 沂水县:2257202沂南县:3222480 平邑县:4681802 费 县:2110231 蒙阴县:4271557 莒南县:17662877833 临沭县:2983260高新区:7958866 沂河新区:8780077 临港区:5251198 (三)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1.政策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2.政策对象: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3.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4.申请流程:1.申请:申请企业根据政策要求,对本企业招用的人员进行自查,向属地县以上(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审核:重点核实(1)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2)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3.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信息)。4.报税:认定通过后企业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政策。 5.咨询电话: 市 直:8057056,8105120 兰山区:8222568 罗庄区:8243169 河东区:2109727 郯城县:6221600 兰陵县:18553960736 沂水县:15725191231 沂南县:3222480 平邑县:4681802 费 县:2110255 蒙阴县:4271557 莒南县:17662877832,17662877833 临沭县:2983260 高新区:7958866 沂河新区:6012571 (四)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政策内容: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政策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3.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2)《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25〕7号) 4.申请流程:(1)全程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业务提出申请;(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政策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3.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2)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25〕7号) 4.申请流程:(1)全程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业务提出申请;(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 1.政策内容:重点行业范围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2.政策对象:被重点行业范围企业招用的重点群体。 重点行业范围:(1)就业带动能力强、岗位规模增长较快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具体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中的中小微企业“三类企业”。(2)急需的生活服务中小微企业,具体是登记注册行业分类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的中小微企业“五类企业”。 重点群体范围: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3.政策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9号);(3)省人社厅等9部门《关于落实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8号) 4.申请流程:(1)现场申报;(2)该补贴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社保缴费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员工申请;(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员工社会保障卡个人金融账户。 5.咨询电话: 市 直:8600672 兰山区:8070826 罗庄区:8243052 河东区:2109727 郯城县:6221600 兰陵县:18553960737 沂水县:15725191231 沂南县:3222480 平邑县:4681802 费 县:2110255 蒙阴县:4271557 莒南县:17662877833 临沭县:2983260 高新区:7958866 沂河新区:6012571 临港区:5251198 二、支持企业减负稳岗 (五)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1.政策内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2.政策对象:参加失业保险单位。 3.政策依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7号)。 4.申请流程:免申即享。社保经办机构在山东省集中社会保险系统中对全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5.咨询电话: 市 直:8600721 兰山区:8223523 罗庄区:8243298 河东区:8383613 郯城县:6107637 兰陵县:5211778 沂水县:2234514 沂南县:3221703 平邑县:6945665 费 县:2117716 蒙阴县:4813058 莒南县:17662877869 临沭县:2983262 高新区:7118052 沂河新区:8800071 临港区:7775592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1.政策内容:2025年度全省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下调20%。按工程建设项目、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与行业基准费率同步同比例调整。 2.政策对象:参加工伤保险单位。 3.政策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2025年降低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5号)。 4.申请流程:免申即享。社保经办机构在山东省集中社会保险系统中对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统一调整。 5.咨询电话: 市 直:8600721 兰山区:8223523 罗庄区:8243298 河东区:8383613 郯城县:6107637 兰陵县:5211778 沂水县:2234514 沂南县:3221703 平邑县:6945665 费 县:2117716 蒙阴县:4813058 莒南县:17662877869 临沭县:2983262 高新区:7118052 沂河新区:8800071 临港区:7775592 (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2.政策对象: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3.政策依据:(1)《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0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经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8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 4.申请流程: 方法一:免申即享人社部门采取大数据“无形认证”方式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将政策内容、返还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以弹窗公告和“点对点”短信方式推送给企业,经其确认后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方法二:主动申请 人社部门将稳岗返还信息在线推送至“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rsj.linyi.gov.cn/smartsisp-dwwb/#/),企业点击“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确认申领后填报对公账户,实现资金精准发放。 5.咨询电话: 市 直:8610305 兰山区:8070107 罗庄区:8243815 河东区:2109761 郯城县:6107615 兰陵县:5537150 沂水县:2239607 沂南县:3260830 平邑县:4213668 费 县:2116789 蒙阴县:4274244 莒南县:17662877837 临沭县:2983280 高新区:7118052 沂河新区:8891787 临港区:7775583 (七)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1.政策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文件明确的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申请通过后,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2.政策对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单独标记的“相关企业”。 3.政策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4.申请流程:“相关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同级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5.咨询电话: 市 直:8600721 兰山区:8223523 罗庄区:8243298 河东区:8383613 郯城县:6107637 兰陵县:5211778 沂水县:2234514 沂南县:3221703 平邑县:6945665 费 县:2117716 蒙阴县:4813058 莒南县:17662877869 临沭县:2983262 高新区:7118052 沂河新区:8800071 临港区:7775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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