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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gdj/2026-00001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 2025/03/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征求《2025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征求《2025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助力旅游地接市场的发展,提高临沂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我市由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2025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

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ly8056655@126.com

2.传真:0539-8056655。

3.信函: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邮编27600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2025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2025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

为提升临沂文化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我市由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针对营销推广“红色沂蒙·时尚临沂”品牌、二日游及以上旅游线路产品,组织外地游客到我市旅游休闲度假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进行激励性奖励。

二、奖励类型

对组织旅游专列、包机(切位)、汽车团队、自驾游、入境游等团队来临沂旅游的旅行社(或分社),按下列标准实行一次性奖励。

(一)旅游专列(火车)。对同一车次专列从市外同一客源城市组织游客人数不少于300人(含300人)的普通旅游专列(非正常“客运列车车次”),奖励30000元。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同一车次(正常客运列车车次)来临沂且不少于50人(含50人)的旅游团队,奖励2500元。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同一车次(正常高铁车次)来临沂且不少于30人(含30人)的旅游团队,奖励1800元。

(二)旅游包机(切位)。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山东省外游客乘包机落地临沂机场,100人(含)以上,每架次包机给予15000元补贴。

乘坐普通航班落地临沂机场,同一航班切位30人(含)以上,给予3000元补贴。

(三)汽车团队。从市外同一客源城市组织一趟旅游汽车团队,人数不少于100人(含100人),符合“二日游”及以上奖励必要条件的,奖励1500元;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300元,以此类推。

(四)自驾游。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10辆车20人(含20人)以上自驾车团队,每车奖励100元。市外同一目标客源城市车牌数量不低于70%。

(五)入境游。1.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10人(含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奖励8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20人(含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奖励10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50人(含50人)以上,奖励120元/人。

2.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乘包机落地临沂机场,100人(含)以上,每架次包机给予20000元补贴。

3.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乘坐普通航班落地临沂机场,同一航班切位30人(含)以上,给予4500元补贴;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500元,以此类推。

三、申请旅游团队奖励的必要条件

(一)旅游团队必须由经过审批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组织。同一团队申请奖励的主体有且只有一个(组团社或者地接社),且同一团队只能申请一种类型奖励。

(二)旅游专列、火车(高铁)团队必须停靠在临沂境内火车站。旅游包机(切位)必须停靠在临沂机场。

(三)旅游专列、火车(高铁)团队、汽车团队、自驾游、包机(切位)团队、入境游团队(团队游客不受年龄限制)须在临沂市内开展“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必须在临沂至少住宿1晚,至少游览3家收费旅游景区。

(四)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不重复奖励。

四、奖励申报

(一)申请奖励的旅行社(或分社),发团前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前填写团队相关信息。发团前2天须提供《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附件1),盖旅行社(或分社)公章,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确认。

(二)团队行程结束5个工作日内,确认无投诉、无遗留问题后,申请奖励的旅行社(或分社)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旅行社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附件2)。

3.旅游团队人员名单、行程确认单(盖旅行社公章)。

4.旅游专列(火车)、包机(切位)团队、汽车团队、自驾游团队需提供市内旅游景区开具的购票单和正式发票,并由景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各景区的购票人数需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按最低实际购票人数为准。

入境游团队需提供入境相关证明;市内旅游景区开具的实际进入景区游览的人数证明,加盖旅游景区公章,并由景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各景区出具的实际入园人数需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按最低实际入园人数为准。入境游团队奖励人数按照参保人数、酒店入住人数、实际入园人数最低者确定。

5.酒店、宾馆营业资质及出具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结账清单(正式发票原件仅供校验,不留存;发票复印件、结账清单须加盖旅行社公章,结账清单须注明房间数)。

6.团队景区合影以及交通信息照片或凭证。

7.正规保险公司出具的游客保险单。入境游团队的保险单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版。

五、奖励审核审批

(一)申报旅游专列(火车)、包机(切位)、汽车团队、自驾游、入境游等团队在临沂旅游期间,由临沂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期在现场抽查核实,审核团队人数以实际购票人数为准。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并确认无投诉、无造假、无遗留问题,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二)在奖励年度中,旅行社(或分社)如出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重大投诉事件等,取消奖励资格。

(三)2025年列支旅游专列(火车)、包机(切位)、汽车团队、自驾游团队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入境旅游团队100万元,奖完为止。

(四)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有效。由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咨询服务电话:0539-8056655

附件:1.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2.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


附件1

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申报表

旅行社名称:                                          填表日期:

申请奖励项目

停留

时间

团队

人数

住宿酒店

游览景区

主要

客源地

申请奖励

金额()

旅行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旅游专列(火车)团队








2

旅游(航班)包机








3

汽车团队








4

自驾游团队








5

入境旅游团队








旅行社(盖章):

 

填表人:

 

 

日期:

文旅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审核人:

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日期:

确认金额总计

旅行社

佰元整

备注













附件2

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确认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旅行社


法人代表




客源地


团队人数



组团类别


抵达时间


航班/车次/车牌


离开时间


景区景点

1

购票人数:

售票人(签字):

景区(盖章)

2

购票人数:

售票人(签字):

景区(盖章)

3

购票人数:

售票人(签字):

景区(盖章)

4

购票人数:

售票人(签字):

景区(盖章)

入住酒店

1

入住人数:

接待员(签字):

单位(盖章):

2

入住人数:

接待员(签字):

单位(盖章):

3

入住人数:

接待员(签字):

单位(盖章):

4

入住人数:

接待员(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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