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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sbj/2020-000001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19/01/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社局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制度

临沂市人社局应急管理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工作安排
  (一)局机关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班子成员带班,机关各科室轮流值班。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制定轮流值班安排表。
  (二)局班子成员带班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流值班顺序表履行值班职责,并认真填写人社局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
  (三)局班子成员值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公务活动。遇有特殊情况,应请示局长同意,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并按值班顺序表向下移交。
  (四)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在办公室,星期六、星期天手机开机,保证24小时畅通。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值班另行安排,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二、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做到态度和蔼,待客热情主动,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当班的一切工作事宜,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和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对失职、渎职而酿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二)对外来人员的出入,应按要求实行登记,严格把关。
  (三)对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值班人员问明情况后,应当介绍其与相关人员联系。
  (四)值班司机要按时到岗,搞好值班服务。值班车辆不足时,由值班人员通知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
  三、电话处理
  (一)接打电话时,首先要问明对方单位、姓名、职务,注明接打电话的时间,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电话记录。
  (二)重要电话,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按程序汇报;特殊情况可直接呈报局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办理情况要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
  (三)打电话联系工作或向有关方面通知领导交办的事项,要事先拟好电话稿,讲完后与对方进行核对,并将办理情况向交办领导汇报。
  四、公务接洽
  对来人社局联系工作的,按以下程序接洽:
  (一)先问明来人身份,再进行接谈。
  (二)接谈时,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
  (三)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答复和处理;值班人员无权答复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和办理;一时不能答复和处理的,要说明情况,并请来人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四)处理结果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签收文电传真,要及时转送,急件急办。
  五、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一)属报告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电话,要问明详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告人单位、姓名、职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后果、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临场负责人、指挥地点、联系电话、接报时间。
  (二)迅速处理。根据电话记录,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根据领导指示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迅速做出处理;必要时通知局机关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察明情况,搞好续报,协助领导处理。搞好跟踪和反馈,及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报有关领导。
  六、交接班
  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值班情况、需要继续处理问题和局领导的活动安排情况。接班人员要将需办理的事项了解清楚,及时处理。重要事项要做好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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