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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83-02_H/2012-0531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指南 发布日期 2012/05/3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沂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综合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夏726室。

办公时间: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传真):0539—8726773、8726772。

电子信箱:yifaxingzheng@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政府法制办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制作、获取的,以纸质或者电子文档形式记录、保存的,并被列入《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

1、机构职责。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单位领导、内设机构等。

2、综合政务。主要包括:本办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务公开、备案审查等信息。

3、其他。主要包括:本办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临沂法制信息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www.lyfz.gov.cn。

此外,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复制。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做到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本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提供信息时,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详见《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附件3)。

四、监督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3、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附件3: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暂行).doc
附件【附件1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临沂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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