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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093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5/09/3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物价局发布2015年临沂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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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相关政策,临沂市物价局、临沂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物价局发布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编制了《2015年临沂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于2015年9月30日正式公布。 此次公布的《目录》为目前我市执行的国家和省、市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1项,涉及27个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42项,涉及20个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落实国家和省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5项。与我市2013年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相比,主要取消的收费项目为:收费年审费、择校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采矿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费等,有效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此次《目录》的发布,将我市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详细列明,收费标准一目了然。《目录》明确规定,凡未被列入《目录》的项目或收费单位不按《目录》规定标准收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缴纳,为缴费者抵制各种乱收费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与此同时,《目录》还对涉企收费行为做出了进一步规定,要求收费单位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119号)文件要求,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逐项填写至《企业交费登记卡》,接受社会的监督。 《目录》发布后,临沂市物价局还将于近期发布“临沂市服务价格目录清单”,并对发布的各种目录清单进行实时更新,实现对所有收费项目的目录动态管理,按照“权力清单化,目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让缴费者明白交费、执收单位明白收费。市物价局将严格按照《目录》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全市收费单位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查处,并追究责任,努力为社会营造依法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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