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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03-03_G/2015-1014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物价局
公开目录 部门指南 发布日期 2015/10/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物价局积极落实收费政策 促进外经外贸发展
市物价局积极落实收费政策 促进外经外贸发展

为了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外经外贸发展,临沂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促进外径外贸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共对18个出入境检验检疫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降幅均在30%以上,最高降幅达50%。具体降低项目的收费标准及降价幅度如下:

部分出入境检验检疫委托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表

序号

项 目

降低后最高标准(元/项)

原标准

(元/项)

降价幅度

1

泡菜和辣椒酱产品寄生虫卵的检测

105

150

30%

2

病毒分离鉴定

750

1500

50%

3

细菌分离鉴定

230

340

32%

4

实时荧光RT-PCR

500

1000

50%

5

杂草鉴定

80

120

33%

6

昆虫鉴定

105

150

30%

7

毒素检测

280

400

30%

8

液相色谱-质谱仪方法

240

350

31%

9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方法

300

450

33%

10

使用试剂盒项目方法

210

300

30%

1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农残检测项目

350

500

30%

12

气相色谱生态纺织品等工业品项目

300

450

33%

13

离子色谱阴离子检测项目

350

500

30%

14

食品及农产品中的甲醛

160

240

33%

15

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

160

240

33%

16

过氧化苯甲酰

160

240

33%

17

多氯联苯

240

350

31%

18

板材中甲醛

350

500

30%

为了确保上级收费政策落到实处,物价部门第一时间通知收费单位执行降价后的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动态收费监管系统”中及时完善收费项目变更手续,同时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物价部门将严格执法,坚决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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