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1019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5/10/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10月15日起执行 |
|
|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 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其中对住房转让手续费作出调整。临沂市于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该政策。 《通知》明确规定: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后,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住房转让手续费由原先的300元变为200元;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住房转让手续费由原先的需要600元变为400元。住房转让手续费比调整前降幅达33%。 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精神,自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房屋租赁手续费。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