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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111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5/11/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物价局:积极落实减费政策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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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外贸环境,促进我省外贸增长,近日,省物价局又下发了《关于放开、取消部分收费项目促进外贸稳增长的通知》,从11月1日起,放开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民航延伸服务收费以及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服务收费等15项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服务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自主制定具体价格。同时取消代理企业电子报关数据传输服务费、定制电子数据联网查询费等8项收费,重新规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电子口岸企业卡开户服务费、进出境物品数据处理费等5项收费,并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最高标准。 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要求服务机构应坚持自愿委托原则,并与委托方签订相关服务收费协议,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对取消的收费项目,要求收费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临沂市物价局及时将通知精神转发各县区和有关收费单位,对放开和取消的收费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重新规范的收费项目进行督促落实。在目前全省外贸严峻的形势下,山东省物价局先后出台了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放开铁路、民航部分收费项目,规范电子口岸数据信息服务收费等一系列减费政策,对促进我省外贸稳定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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