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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1204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5/12/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物价局积极开展全市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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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合理、稳定,减轻旅游消费者负担,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业发展,自今年11月起,市物价局下发通知部署并开展全市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 市物价局确定了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检查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在规定之外向消费者强制代收其他费用、不落实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的行为,是否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定价规则、程序,对定价程序、调整频次、调整幅度、公示时间进行审查,依法履行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听证和信息公开等程序,纠正违规调价,降低不合理、虚高的价格水平;三是加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依法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对旅游主管部门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景区,要依法履行规定程序,重新核定,相应降低其门票价格;五是加强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场所价格公示情况的检查,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等环节的价格秩序。 市物价局计划利用半年多的时间对全市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整治,市物价局将会同市旅游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对4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整治,各县区物价局、旅游局负责对辖区内4A、5A级以外的其他景区进行检查。同时市物价局和市旅游局对各县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市物价局要求要坚持查处和规范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通过这项工作摸清辖区内景区各项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要认真履行景点门票价格专项整治的责任,工作过程中与旅游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增强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规范明码标价,倡导明码实价,推动价格诚信。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作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景区乱收费行为,对于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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