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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603-03_G/2015-1216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物价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5/12/1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价格认证中心综合工作位于全省系统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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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10日,全省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全省17地市的价格认定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反腐败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学习了姜异康书记对价格认定工作的批示及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讲解了《价格认定规定》出台的背景、过程、意义,复核的程序、原则、方法,对《价格认定规定》与《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冲突的部分如何衔接、《价格认定行为规范》逐条学习并征求意见,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对明年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省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金文参加座谈会并做重要讲话。 董局长从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入手,要求价格认定机构的负责同志应该拓宽视野、放眼大局,从大形势、大背景下把握物价工作和价格认定工作。通过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做好价格认定工作。针对新出台的《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董局长从“维护税收增收、减少税源流失、化解价格矛盾、彰显税务部门公正执法”四个方面阐述了《办法》的重要意义,对做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临沂市价格认证信息宣传工作位于全省第一名,价格认定综合工作位于全省前列,受到省中心的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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