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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852681291/ybj/2019-000004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02/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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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领取。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市政府发布、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包括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医疗保障专项规划、年度医疗保障工作要点、重要医疗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规划财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疗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基金监督管理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信息;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inyi.gov.cn及http://lyyb.linyi.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临沂医保”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临沂市医疗保障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附有申请表及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3)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http://lyyb.linyi.gov.cn/gk/ysq_tj.jsp?urltype=govapply.GovApplyAddUrl&wbtreeid=1369)。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电话(传真):0539—8137018 电子信箱:lyybj@ly.shandong.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727092 传 真:0539-8315500 电子邮箱:lysxxg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政务大厅四楼(北京路8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328114 传 真:8122990 电子邮箱:szffyb@ly.shandong.cn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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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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