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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lzq/2019-0000001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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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区政府层面政府信息,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政府机构; 2.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政府工作报告;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人事任免、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等信息;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5.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8.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区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地址为http://www.luozhuang.gov.cn/。 2.区政府根据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政府信息。 3.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 4.区政府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大厅设置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阅场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区政府办公室及区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工作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区政府层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均指定机构(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详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临沂市罗庄区网络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罗庄区开元路1号行政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276017 办公时间:区政府公布的区直机关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539—8246639 传真:0539—8246532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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