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编制完成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淮委政务公开办法》,紧紧围绕水利管理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目标,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规划、组织、推进、监督工作,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并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各类水利方面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每条政府信息,经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严格审批后进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开展。
三、编制工作情况
结合水利行业自身特点,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采用相同的规则和标准文书格式进行信息类目编排、索引编制,调整了《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初稿分发到局领导与各科室,上传至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更新、规范目录分类,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调整、充实、完善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重点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汛抗旱减灾、节水型社会建设、民生水利新发展等方面工作,及时在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网站发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水利信息,增强网站内容的更新,不断强化网站的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增强权威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2015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公开内容及时予以更新。2015年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外公开了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工作人员姓名。201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全年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述0件。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摆位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具体的办法措施还不够有力;兼职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还有一定差距等。因此,今后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积极传达贯彻学习传达中央和水利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强调推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家干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点多、面广,需办公室、水政安监、水管、财务、人事等多个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因此,今后的政府信息工作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严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在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进一步健全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的快速处理的机制体制。
(三)深入开展人员培训。2016年,要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的素质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