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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qxj/2018-000000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气象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7/02/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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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临沂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公开气象行政服务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在公开形式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到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市气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提高气象部门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界定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临沂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应急管理、统计数据等。 (二)公开形式 1. 利用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临沂天气通、临沂气象信息平台、12121气象服务电话、天气预报电视节目、《重要气象信息》、重大社会活动专报、微博等渠道发布气象服务信息。 2. 临沂政府网站、气象门户网站。在临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主动向公众公开了气象资讯、气象服务种类、气象政策法规、气象业务办理等信息。其中门户网站上天气预报每天更新两次,天气实况每小时更新,上传工作信息360余篇,截至2016年12月临沂气象门户网站浏览量累计达110万人次。 3.新闻媒体。围绕市民关心的重大气象灾害防御等热点问题,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临沂日报、广播电视台等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方位做好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2016年发布新闻稿360余条,电视电台媒体采访30余次,微博发布信息420条;发布《重要天气预报》19期、《雨情报告》101期等;18万余人次免费接收到决策预警服务短信。 4. 专题活动。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信息刊物、宣传单等,扩展信息公开形式。 四、咨询情况 办公室、法规科接受电话咨询数十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咨询百余次,答复12345热线咨询41项。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市气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市气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通过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严把政府公开信息“出口”关,所有公开信息,首先由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再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并及时记录,重大气象信息发布则须经市局领导审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气象局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内容全面性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市气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办好气象门户网站,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气象信息服务。 临沂市气象局 2017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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