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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48160-02_gzbg/2017-0329001 | 发布机构 |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7/03/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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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沂沭河水利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和《意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府信息的权利,较好地发挥流域水利管理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履行公开职责。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带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监督办法,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开渠道。为了提高沂沭河局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界定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利用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各种媒体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及时公开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信息。 (三)加大公开力度,落实监督机制。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把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水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推进重点公开,强化依法行政。重点推进水行政权力、水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网站上公布本单位依法公开办事流程相关工作规范和流程图目录、行政处罚目录、水行政性收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包括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其它类别信息255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工程建设类、水行政执法类、水资源管理类、防汛抗旱类、人事信息类、水利安全生产类、其它应主动公开信息类等。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网上公开。利用我局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务信息、水利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在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其他形式。包括信息公开栏、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共宣传活动及其他便民渠道。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水周”等专题活动,发放信息刊物、宣传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公室、水政安监科接受电话咨询数十余次,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咨询百余次,答复12345热线咨询240余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职责,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通过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严把政府公开信息“出口”关,所有公开信息,首先由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再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并及时记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式。二是进一步规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合理调整网站内容框架,充实网站内容,为公众提供最大的便利。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监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五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人员力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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