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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283-02_gzbg/2017-0331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发布日期 2017/03/3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72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机制。全年通过“临沂市政府法制网”发布信息265条,发布相关通知公告2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信息公开与政府法制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和同步推进。综合科具体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程组织协调,并明确专人负责,各科室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转,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明确由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再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情况  

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在市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法制信息,积极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法制信息,对相关工作进行宣传、解读。同时,召开了《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对纲要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市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http://www.lyfz.gov.cn/)设立工作动态、机关建设、立法工作、执法监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临沂仲裁等板块,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重点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公开。依托市政府行政复议办案大厅,通过发放行政复议指南、设置宣传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行政复议知识。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公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发布了《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临沂市蒙山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临沂市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公开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通报制度,按季度公布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2016年,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3件,登记编号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5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88件。完成了201211日钱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清理结果。  

三是公开行政复议有关信息。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办案流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及典型案例解析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通过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全年受理咨询300余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70余人次、当面咨询120余人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检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先由各科室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办理。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办将将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制度有效运作。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对办门户网站的栏目、功能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率、时效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636室;邮编:276000;电话:05398726773;传真:0539872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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