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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438332193/sfj/2021-000016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执行措施与监督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56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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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开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临沂市司法局(责任科室: 备案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 具体目标:年度目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制度完善、运行有序、效果明显;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①一季度目标:认真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对推开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机制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②二季度目标:编制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实行目录管理,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细化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③三季度目标:认真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机制,提升提级案件办理质量;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④四季度目标:认真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总结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工作,修订完善相关措施;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推进计划:①3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县区行政复议机构进行调研,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严格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调度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②4月,向部门征集拟由市政府决定的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③5月,编制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修订完善《临沂市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制度》;严格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④6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下发《临沂市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制度》,广泛宣传,指导县区贯彻落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展开阶段性沟通,调度二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⑤7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程序,公正审理提级案件;严格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⑥8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程序,公正审理提级案件;严格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⑦9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程序,公正审理提级案件;严格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调度三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⑧10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总结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实践经验,完善相关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规定,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⑨11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程序,公正审理提级案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展开阶段性沟通; ⑩12月,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程序,公正审理提级案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监督电话:0539-8119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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